2018年3月17日 星期六

臺灣山林哲學的行動與建構─臺灣天然林的復育

臺灣山林哲學的行動與建構臺灣天然林的復育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文/蔡智豪(臺灣山林復協會理事長)

§ 臺灣天然林的復育

許多人看到臺灣山林的問題,紛紛投入復育的工作,但卻因對森林生態不瞭解,造成事倍功半,甚至誤把經濟造林當作天然林來復育,而使山林受到二度傷害。

天然林係指天然原始林,以及天然原始林林地曾被砍伐利用或遭受天然災害,經由自然演替恢復為原始林狀態的林地。泰國清邁大學於2005年出版的森林復育手冊,經臺灣的特生中心全文翻譯,此書釐清了森林復育與經濟造林的差異,經濟造林目的在生產木材,而森林復育重點在重建原有的森林生態功能。

近年臺灣山林復育協會為了推動天然林的復育,提出以下看法,來作為相關行動的原則。
1. 認知自然生態是維生系統
自然生態不是人工化的景觀公園,生態是複雜的食物鏈,所形成的網絡,各類型的生態對棲息於此的生物而言,生態即維生系統。人也是一種生物,棲息在臺灣島的人們,若摧毀這裡的自然生態,也等同於在摧毀自身的維生系統。

2. 認知天然林與經濟林的差異
天然林具備生態保育、水土保持、水源涵養的功能,可蓋括為國土保安的功能。但經濟林卻是透過人工種植單一樹種,為取木材為目的的樹林,這種人工林等同於「農作物」,由於物種單一、基因多樣性低,且須採伐,故經濟林沒有天然林所具有的生態功能。

3. 以殘存的天然林作為復育藍圖
天然林的復育著重重建森林的生態功能,由於臺灣北、中、南的森林植物社會各自不同,西部與東部也不同,不同海拔亦分布不同類型的森林,故天然林復育無法一體適用,而須因地制宜。若該地要復育天然林,就需以附近殘存的天然林做為藍圖,如同蓋房子一樣,需要有藍圖,而人為的介入,是以不影響演替為前提,種植天然林的骨幹樹種(庇蔭種),來加速森林的恢復。

4. 不亂種樹,依循演替,回歸自然
臺灣的森林自我復育的能力很強,中低海拔的森林若遭破壞,約60年可恢復。但若種「錯樹」,因為「一個蘿蔔一個坑」,這些「錯樹」把位置佔去了,因此讓野生的樹苗沒有空間或光線生長,所以就必須一直等到這些「錯樹」死掉之後,自然的森林才有機會再回來。若這些「錯樹」可以活100年,也就代表種「錯樹」的行為,讓森林延緩了100年後才回來。

5. 以國土占比30%做為復育的目標
臺灣的森林受到高度保護的位在三座高山國家公園內,但面積僅占全島7%,且大部分位於海拔2,500公尺以上。海拔2,500公尺以下的山坡地,如保安林(13%)、林班地(17%),大部分都不是自然的森林,因此造成許多野生動物(如黑熊、石虎)瀕危,及其他嚴重的環境問題。因此天然林的復育須以國土占比30%為目標,這樣才有辦法緩解這些問題,而讓臺灣可以永續經營。

6. 推動森林法第24條的修法
森林法是國民政府於1932年在中國訂定的。其中第24條「各種保安林,應分別依其特性合理經營、撫育更新,並以擇伐為主。」
撫育是「定期割草排除競爭者(含野生樹苗),以利人為種植的苗木可以順利生長」;更新指「清除原生森林,改種植符合人需求的樹木」;擇伐為「汰弱留強,讓人工種植的樹木,可以長得更粗壯」。森林法對保安林經營管理的規定是經濟林的思維。
這條有問題的法,在臺灣施行了72年,未曾修改,故造成臺灣大部分的保安林都不是自然的森林。為復育天然林,臺灣須推動森林法第24條的修法,修改為「各種保安林,分別依其特性合理經營,並以恢復天然林為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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